上禮拜接到一個港仔電話。
我錄取了一個港商新聞社的攝影記者,
不過這回拿的是DV。

根據港仔老闆的提供的訊息,
找到了在台灣服務的小冰姐。
禮拜二禮拜三見習了兩天三條新聞。

首先是禮拜二下午的黃力行加盟EMI記者會,遠東飯店二樓。
這是影劇新聞基本款,
我就在輕鬆的氣氛下學習了整個大概的流程。
不過到電視聯訪的時候,
我們就得請藝人或藝人助理之類的工作人員幫你拿有公司社徽的麥克風和另一支合作電視台的麥克風錄進去。
不過因為DV有點小毛病,所以要自行衝回來接耳機監聽。
錄好了,去把麥克風收回來。

另一部份就是我沒參與到的,
回去要自行剪接、壓縮及上傳。

晚上就開始瘋狂了,
不可能的任務3造勢晚會。
記者潮洶湧,
試拍了幾個畫面,
沒注意擠來擠去就晃到了。
也來不及避不掉前面的機器背影......
然後屢次提著DV在地上爬行穿越為了控制動線的鋁架。
總之,慘。

跟娘報告討論以後,娘是頃向撤離......

禮拜三早上九點多小冰突然來電叫醒,
李安在台藝大演講,十點會合。
或許是沒睡飽,但不知道哪根筋不對,
整個人反應變得很遲鈍。
台藝大是自己地盤,
摸摸摸居然比小冰晚進去。
路上還遇到想取我性命的發財車......

中午跟小冰通過一次電話,
他發現我的用詞有些異狀。
就問我發生啥事,
只好供出來說不報到了。
當然那老闆是怒翻了......唉......

總結以上來說。
八千港幣。
一個月要拍五十條。
自己決定今天要拍什麼。
自己排休假(自己認定沒有「重要」新聞)。
自己去買配件(器材雖有供應,不過仍有些必要性頗高的小配件準備比較好)。
自己去拍。
自己去求藝人或助理幫你拿麥克風(聯訪時)。
自己架DV。
自己衝回來用耳機監聽有沒有錄到
自己回家剪接。
自己上傳到公司。
沒有員工保險(早上看到打滑的發財車的時候才想到如果要做的話還得自己找保險)。

學姊美眉的結論:「 所以你等於是攝影+收音+燈光+採訪+企劃+執行+人事+財務+總監。」

......

所以小冰姊姊是九位一體,無量分身的......本尊......喔喔,採訪記者。

「很輕鬆的。比拍照還輕鬆。」她說。

或許吧!我也不覺得有多操,只是有很多不會形容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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